评论是每个新传人必学的实务,但评论写作技巧、能力却不是一蹴而就的。好的评论不仅需要高超的写作能力,更需要社会关怀和价值感召力。
《跟着主流媒体学评论》栏目便致力于此。本栏目聚焦时事热点、社会热点、痛点,剖析主流媒体的相关评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网、红星新闻。
每期内容分为“事件梗概”、“主流媒体评论赏析”和“鱼仔述评”三部分,通过对评论内容的精选、观点的提炼、结构的梳理等等方面进行述评,帮助新传学子提升评论写作技巧,以及开拓思维能力。
当然,在初步学习中,“拿来主义”是十分有效的。模仿是学习的第一步,因此一些金句和观点也会标注凸显出来,方便同学们借鉴使用。
此外,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吸收一篇优秀评论,我们将在评论全文中进行具体的批注,包括对立意的批判、观点的解释、框架的解析,甚至是遣词造句的基本技巧。
我们将以最细致的评论解读带领大家从入门到深入,最终达到应试,甚至是超过应试的水准。与此同时,每一期我们都将开放三个免费的批改名额(邮箱随机抽取于幸运同学),按照下方提交方式进行提交,有机会获得一对一精细批改哦!
■写作内容:根据以下事件撰写一篇不少于500字的评论
■提交格式:word文档,命名方式为“任意门评论专栏打卡16”
■提交地址:xcrymsw25@163.com
■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
01 事件梗概
(新闻来源:大众日报)
9月3日,有网友发帖称,广东普宁一中学出具的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上,有“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
9月4日上午,纵览新闻从普宁市教育局了解到,情况属实,已责令学校收回承诺书并整改。
记者注意到,该网友发布的视频中,这张承诺书的落款为“普宁市城北中学”,时间为“2024年9月2日”,最下面有学生和家长的签字。有人在评论区说“意思是被霸凌了还不能保留证据吗”。记者私信该网友了解情况,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9月4日上午,记者拨打了普宁市城北中学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会反映情况,由相关负责人回复。
9月4日上午11时许,普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核实情况属实,已责令学校收回已发出的承诺书,并将“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删除,更换为“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内容,目的是避免影响学生学习。
图/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 图源网络
02 主流媒体评论赏析
【来源:新京报】
✪新闻事件引入
✪观点1:反对校园欺凌的承诺书本应该是为受害者提供保护,阻止霸凌。
✪观点2:“不拍照不录视频”的要求,反应了学校以“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看待和解决问题。
✪总论点:在处理校园霸凌事件中,学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最应该做的是依法严惩、决不手软。
03 专栏作者:鱼仔点评
可以学习到的是,这种800字评论由头一定是很简洁的,一两句话结束,一百字左右就非常好。论点一般来说也是总论点,配合两个分论点。
如果是再短一些的评论,比如400字短评,那么就可以直接省掉由头。把新闻事件放到论点和论述内容里。
回到今天这个事情上,校园霸凌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近几年关于校园霸凌的新闻、影视都有不少。但是校园霸凌仍然屡屡发生。
这当然和青少年的状态有关。他们处于身心快速发展的阶段,对很多事件的价值判断不够明晰和公正。这也是为什么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参与。
校园霸凌的发生地在学校,因此学校可以说是第一责任方。如果学校抱着让问题消失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那么校园霸凌或许就更无法妥当解决。
因为如果校方隐瞒霸凌事件,那么家庭和社会可能就不会发现这类事件。家庭的教化以及法律的强制性管教都无法发挥作用。
况且在法律层面,我国已经把校园霸凌纳入法规中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等相关法律,都对校园霸凌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情节较轻的校园霸凌行为,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校方的责任也有明确交代,比如建立防控工作制、制止与通知义务等。这里的“通知”事实上就是告知家长,甚至是警察。所以,学校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该把霸凌事件“包住”。
今天的评论就到这里,下伙伴们做好积累哦,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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