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男,汉族,1942年12月生,安徽绩溪人,196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河川枢纽电站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
曾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1959年-1964年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
1964年-1965年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学习,并任政治辅导员
1965年-1968年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参加科研工作,并任政治辅导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终止)
1968年-1969年 水电部刘家峡工程局房建队劳动
1969年-1974年 水电部第四工程局八一三分局技术员、秘书、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1974年-1975年 甘肃省建委秘书
1980年-1982年 甘肃省建委副主任,共青团甘肃省委书记(1982.9-1982.12)
1982年-1984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主席
1984年-1985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1985年-1988年 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1988年-1992年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2年-1993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3年-199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
1998年-1999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1999年-2002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2002年-2003年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2002年12月不再兼任)
2004年-2005年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2005年-2013年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至201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至2013年3月),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至201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至2013年3月)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就是要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协调,就是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可持续,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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