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体 权威声音
鹰潭市融媒体中心
2024年1月,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出台《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举报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给予奖励。日前,抚州人社部门根据群众举报,查实一起涉嫌骗取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追回基金损失12.84万元,给予举报人奖励金2568.86元。
2024年5月,抚州人社部门收到群众来信,举报有人涉嫌欺诈骗取社保基金。经查,退休职工杨某某的家属在杨某某死亡后,不如实向相关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提供虚假的异地协查认证表等材料,骗取社保基金12.84万元,涉案基金已全部追回。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抚州人社部门依据《江西省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办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了该起案件。
抚州人社部门设立监督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来源:抚州人社)
郑重声明:转载《天天鹰潭》文章,请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和原文链接。部分图片、文章、音视频来自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历史上的今天
新闻爆料:0701-6221617
邮箱:yttvrmt@163.com
广告(登报)联系电话:15807010652徐经理
主编|刘小中
责编|兰 翠
编辑 | 乐中怡
你“在看”我吗?
20
24
喜欢就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