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计量测试所2024年度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乐山市计量测试所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监督电话:0833-210213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4.有较强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各岗位具体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9:00起至2024年11月13日18:00时止,以接收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有意者填报《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学籍证明、身份证、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证、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证明、驾驶证、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其余职业资格证书、最高学历成绩单、工作经历等)原件以PDF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wdmzjh@qq.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所有资料仅作为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用。
若高校毕业证书或学位认证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应聘者如是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咨询电话:0833-2110313(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二)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从专业结构、工作经历、学习成绩、岗位工种性质等多方面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进行考试。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均需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2倍时,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资格复审在考试当天进行,通过复审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计量检测岗位考试内容为计量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计量技术、计量管理与质量管理等;财会岗位考试内容为基础会计知识、财务管理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并在乐山市计量测试所官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未进入体检环节者不另行通知。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并在乐山市计量测试所官网公布。
(五)考察
由考生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递补
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有问题的,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市计量测试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结束,拟录用人员将电话通知,未录用者不通知。拟录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合同。编外人员试用期限一般为6个月,拥有1年及以上计量检测相关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2个月。所有拟录用人员原则上需在通知录取后1个月内到录用部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同时若查明有违法犯罪记录者不予录用。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乐山市计量测试所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电话:0833-2110313,监督电话:0833-2102131。
盐边县公安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盐边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勤务辅警23人,驻村辅警17人。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新闻宣传、科技信息相关专业或资质人员报考相应岗位的可适当放宽;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有特殊技能的适当降低;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即日起-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地点: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10号 盐边县公安局516办公室。
3.要求: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1、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人民银行出具)、其它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同时,将填写好的《盐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备注本人姓名)及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JPG格式文件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724457600@qq.com。
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再发放。
(二)考核
考核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盐边县公安局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人数情况适时开展。
直接考核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两个环节。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折合成绩+体能测试折合成绩+附加分值。
注:考核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当辅警出现缺额时,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1.面试
按聘用职位1:2开考比例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6上午9:00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80%;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11月17日上午9:00
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
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按测试项目进行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试的当日计算。
(三)附加分值:具备以下条件者每项加0.5分(单独标注的除外)。每项加分限一次,最高不超过5.5分。
1.中共党员;
2.烈士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
4.目前在攀枝花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
5.全日制大学本科或自考本科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持有由国家权威机构核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的人员,根据证书评定等级情况相应加0.5分至1分;
7.持有摩托车驾照或B型驾照以上人员加0.5分至1分;
8.新闻宣传、科技信息相关专业毕业人员加1分;
以上加分项如遇重复只能以最高的加分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等级评定书等)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www.scyanbian.gov.cn)、“平安盐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www.scyanbian.gov.cn)及“平安盐边”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与盐边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辅警工资及待遇按照《盐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县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核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www.scyanbian.gov.cn )、“平安盐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盐边县公安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录机构考核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盐边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8653401
举报电话:(0812)865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