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静遥,环县人民法院木钵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23年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第三届甘肃省审判业务专家,先后被庆阳市人民法院评为“第一届马锡五式好法官”、“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调解能手”、“先进工作者”,近两年连续被环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2024年荣获“甘肃省青年五四奖章”。其撰写的《浅析马锡五审判方式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的现实意义》被评为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会优秀论文;其撰写的裁判文书先后获得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等奖励。其扎根基层一线办案、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事迹被新华社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关切事|感受基层司法新风—总书记挂念的百姓身边改革事之司法改革篇》一文报道,并多次被央广网、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网、新华社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脚踏实地,践行责任担当
杜静遥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任环县法院办公室文秘、民一庭书记员,木钵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木钵法庭负责人。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争做表率,努力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
杜静遥常说:“司法只有真正贴近基层,才能让群众明白法条不是‘冷冰冰’,而是可感可触可见的公平正义。”2021年,郭某与白某两家因为琐事发生矛盾,郭某将双方之前私下达成的土地互换协议撕毁,并将白某诉至法院,要求白某返还土地。杜静遥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深入案发地进行调查了解,倾听了当地群众的意见,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鉴于互换土地上白某已经无偿修通了一条供群众通行的道路,不宜再换回的实际情况,他多次劝导郭某放弃诉讼请求、继续履行互换协议,但郭某及家人坚决反对。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以及白某的合法权益,杜静遥果敢地作出了驳回郭某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判决后双方均息诉服判,当地群众纷纷称赞:“杜法官判的太公正了,要不然乡亲们就无路可走了。” 在家乡这片热土上,杜静遥始终在事实、证据和当事人抗辩中间寻找真相,在公序良俗、村规民约和法律条文之间寻找平衡,始终把群众的每件“小事”都当做自己的“大事”来看待,获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许和认同。
守正创新,用行动践行使命
八十多年前,马锡五同志在陇东大地上探索出的一刻也不离开群众、深入基层、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调判结合的审判方式,是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精神财富。杜静遥始终把传承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让司法服务更贴近基层、更方便群众。
创新的是工作方法,不变的是初心使命。杜静遥经常用“巡回+调解+执行”的方式办案,走遍了环县的251个行政村,特别是到木钵法庭工作后,他更是把走访了解群众作为“第一本作业”认真完成,辖区内的1万9千多户群众,大多数家里他都去过,一些群众家里他可能走了好几趟、甚至十多趟。他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做决断,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客观、全面地获取案件真实情况,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真正做到息诉、服判、人和。尤其是在巡回审判和调解时,他积极与乡村基层组织联系,调动多方协调力量,邀请乡亲们旁听,讲法律、讲道理,力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能动司法,鲜活普法。
在村委会,在群众家里,在田间地头,矛盾发生在哪里,法庭就设在哪里,一枚国徽、一条横幅、几张桌椅,群众三五落座,既有杜法官说法,还有乡亲们说情讲理,矛盾往往在说笑中便得到了化解。每年平均办理案件385件,位居全市前列;每年平均调解矛盾200多起,超过总案件的70%以上;辖区内无一涉诉上访、缠访事件发生。
忘我工作,用奉献永葆初心
近四年来,在只有他一个入额法官、年均受案近四百余件的巨大压力下,杜静遥迎难而上,忘我工作,带领一名助理、一名书记员,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每年的结案数量位居全院前列,各项审判指标名列前茅。
炎炎烈日下、冰天雪地里,无不有他的身影不停地穿梭在乡间小路,守护着人民群众的安静祥和;巍巍审判台上、三尺办公桌前,无不有他的目光穿梭于事实与证据之间,用法律之器捍卫着公平正义。在杜静遥的努力下,辖区内“万人成讼率”由2021年的77/万人降到现在的38/万人。木钵人民法庭连续四年被庆阳市中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他个人也被庆阳市委政法委评为2023年全市政法系统“铸忠诚警魂”活动第二批“服务群众楷模”,连续两年被环县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
2024年4月,杜静遥获得甘肃青年五四奖章。他在颁奖仪式上发言时说:“我将一如既往地奉献在基层司法工作岗位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做一名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正是杜静遥以信仰为力量,谱写忠诚担当的真实写照。
【来 源】环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