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向引导措施清单
(一)党建引领
将治理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问题纳入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治理高额彩礼和宣传引导适婚青年弘扬婚俗新风工作落实有力、成效突出的村党组织优先评星晋级。
(二)自治提升
1.倡导申领燕宝奖学金的家庭签署“建设文明乡风抵制高额彩礼”倡议书。
2.认定“零彩礼”“低彩礼”的新婚夫妇及双方父母,凭有效证明5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
3.有条件的乡镇、行政村为“零彩礼”“低彩礼”家庭免费提供婚礼宴席场所。在评选区市县级示范村时,优先推荐“零彩礼”、“低彩礼”证书占比高的乡镇和行政村。
(三)法治保障
1.持续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婚托、骗婚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低龄婚育现象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利用彩礼骗婚和婚介人员哄抬彩礼行为。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
(四)惠农增收
1.对符合“零彩礼”、“低彩礼”规定的就业困难家庭成员,按相关政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的,申报文明实践员和道路管护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时优先聘用。
2.对“零彩礼”的新婚夫妇及女方直系家庭成员,在协管员、网格员、社区工作者招录和公益性岗位聘用中,适当放宽条件。
3.对“零彩礼”、“低彩礼”女方直系家庭成员,持有农机驾驶证照并愿意承担安全监督责任的个人,优先聘用为农机安全网格员。对有农机专业技能并长期服务于农机一线的个人,优先考虑推荐全国和自治区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
4.对有意愿承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温室大棚且自己发展种植的,优先分配种植大棚,大棚租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年租金的50%、30%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对发展冷凉蔬菜、小杂粮种植的,分别按照每亩(净种植面积)购进种苗价格的30%、20%给予补助;发展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的,分别按照每亩(净种植面积)购进种苗价格的30%、20%给予补助;发展马铃薯种植的,每户补贴原原种1000粒。
5.对有意愿发展养殖的“零彩礼”、“低彩礼”的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在县外调购8月龄以上三、四代西门塔尔基础母牛的,在享受现有补栏政策的基础上,每补栏一头牛,分别给予补助500元、300元;饲养基础母牛的,在享受现有见犊补母政策的基础上,每繁育一头良种犊牛,分别给予500元、300元;养殖肉牛和滩羊分别达到50头和300只的,优先考虑享受家庭农村补助政策,每户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二、负面约束措施清单
1.对治理推进不力,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问题没有明显改善,工作弄虚作假的,村党组织降低星级。
2.对未进行报备,发生“高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行为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等处理。
3.“高彩礼”新婚女性,不得作为相关评选项目候选人。
4.健全农村居民新婚彩礼村级报备制度,对婚后出现涉及彩礼矛盾纠纷的,备案金额作为纠纷调处的重要参考。
5.指导村民委员会规范开展日常评议管理,对“高彩礼”的,按照村规民约在所在村予以曝光。
三、受理方式
充分发挥便民热线12345、纪委12388、组织系统12380、青年服务平台12355举报电话、青年来信、网站等举报平台监督作用,对反映的问题,经登记梳理,根据职责分工转交相关部门(单位)和所属乡镇(街道)实地核查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来源:海原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