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的公告
为持续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海原县公安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内容及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乡村振兴领域问题:农村地区高发频发的生产假冒伪劣化肥、种子、农药等问题;农村赌博、农村地区社会治安乱点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方面问题:大型活动、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消防、校园等监管安全隐患,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道路安全突出隐患,医疗、食品、生态、养老等领域违法犯罪问题。
(三)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漠视群众利益诉求,不一次性解答,让群众多跑路,办理案件履职不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久侦不破,服务群众态度不好、冷硬横推,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四)扫黑除恶及“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利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放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
(五)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955-4017542
(二)来访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公安局信访室
(三)来信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公安局信访室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举报,海原县公安局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