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原县出租汽车
运营价格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减少出租汽车运价纠纷,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树立出租车行业文明形象,结合正在开展的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海原县发改局《关于海原县客运出租车运营价格的通知》(海发改发〔2023〕125号),现将我县出租汽车现行运营收费标准通告如下:
一、运营价格
主要包括起步价、起步里程、车公里价格、空驶费、等候费、夜间补贴等。
1.起步价格。起步价格为3公里内5元。对出租营运里程超过20公里的放开运价管理,由经营者和乘客双方协商确定。
2.超起步里程价格。超过3公里,每增加1公里加收1.2元。
3.空驶费。超过10公里以上部分每公里运价基础上加收50%。
4.等候费。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5分钟后,按每10分钟加收1公里运价,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
5.夜间行车补贴。从23:00时至次日5:00 时起步价格及每公里运价均加收20%。
二、执行范围
海原县城和海兴开发区客运出租汽车。
各出租汽车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营运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出租汽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运营管理规定,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拒绝不合理收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监督电话:0955—4011151 12328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