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典型案例(二)
文摘
2024-11-08 15:54
云南
新生儿“落地即参保”政策是专门为新出生的宝宝制定的,指新生儿自出生90天内(含90天)参保,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保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了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参保,父母在宝宝出生时就为宝宝办理参保,宝宝出院时就可以即时结算。家住嵩明县牛栏江镇的张**夫妇,在嵩明县人民医院迎来了他们的宝贝女儿。喜悦之余,宝宝的健康状况也让他们非常担忧。因患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肺炎、纵膈气胸、轻度出生窒息、新生儿低血糖症、失代偿性代谢性酸中毒、心肌损害等15种疾病住院治疗,一共产生住院医疗费用9千多元,这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压力倍增。在医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张**夫妇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时办理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在现场完成医保缴费,最终报销医疗费6456.43元,“落地参”政策如同雪中送炭,大大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他女儿是医保实施新生儿“落地参”政策后,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众多受益者之一。从参保登记到完成缴费,整个过程高效便捷,这一政策的高效实施,让张**夫妇对医保服务效率赞不绝口。新生儿“落地参”政策,为新生命开启健康保障之门,它让每一个新生儿都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医保的呵护,为家庭带来了希望和安心。在这个充满爱的政策下,无数新生命将茁壮成长,绽放出绚丽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