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典型案例(一)

文摘   2024-11-08 15:54   云南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是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幸福感的基本保障。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解除后顾之忧、抵御疾病风险的根本保障和重要途径,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的一项基本民生保障。未能及时参保缴费,可能造成自身利益受到重大损害。

近年来,因病致贫的案例不在少数,大病到来之际,面对高昂的医药费用普通群众根本无力承担,一次疾病就可能压倒一个农村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减少了参保人因病产生的刚性支出,减轻了参保人的家庭负担,防范化解了因病致贫风险。




◆案例一◆



小街镇**村委会参保人员李**,2024年1-9月,该参保人因“恶性肿瘤”发生门诊、住院130余次,医疗费用总额高达54.98万元,这对于一个低保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支出,但是由于每年坚持交医保,李**通过医保基本统筹报销6万元,医保大病保险报销26.39万元,医疗救助报销5.21万元,倾斜救助2.5646万元,最终个人仅负担14.8154万元。李**说:“住院后才知道缴费的重要性,以前觉得自己身体好,抱有侥幸心理,虽然村干部告诉我医保是互助共济,你身体好的时候缴了是在帮助别人,你身体不好的时候是大家帮助你,我还不以为然。哪想到意外来的这么突然,我属于低保,国家还帮助代缴部分费用,一年自己才交200多元都心疼,但是现在才知道,生一次大病花的钱够自己交一辈子医疗保险了。以后宁愿自己少吃一点都要交医保了,为自己和家人买一份保障”。




◆案例二◆



杨林镇**村委会参保人张**,2024年该参保人因突发“急性肝衰竭”发生急诊抢救6次,普通住院4次,医疗费用总额高达30.43万元。由于每年坚持交医保,张**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1.58万元,最终个人仅负担12.85万元。出院后张**感慨:“这意外真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临,万幸的是我通过医保报销了十多万元,我真不敢想象要是没有医保,我可真的拖累全家了。所以说,每年还是要按时交医保,以前我对医保没什么概念,总觉得无关紧要,这次享受到医保实实在在的政策真的是好呀,医保砸锅卖铁也得买!”

一份医保,一生安好。疾病的发生,不论年龄大小、体质强弱。参加医疗保险进行费用报销,可以增加家庭抗风险能力、减轻因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在此温馨提醒广大群众,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已经开始,为确保您和您家人的医保待遇享受不受影响,请务必于2025年2月25日前及时为您和您的家人缴纳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切莫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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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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