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准格尔旗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并实施,该办法的实施旨在加强准格尔旗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健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机制,有效防治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通过全链条监管、全过程监管、多部门协同监管,强化联动共治,形成全流程全链条管理,着力营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管理办法》内容进行系列解读。
要点解读
第五章 评标及评标委员会
关键点: 为什么设置评标委员会?
为了使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设置评标委员会是十分必要的,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合法合规是招标项目能否公平公正进行评标的重要前提和必备条件。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选择技术、经济相关专业的评标专家,招标人应选派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代表评委不得聘用,如招标人无法派出招标人代表评委,需从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和其他专家评委同时抽取,不得提前确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要掌握和熟悉评标方法,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认真进行评审,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得以时间紧迫等原因为借口,不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评标。在评标活动中,不得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特定中标候选人的暗示和引导;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来源:准格尔旗融媒体中心
校对:柴旭 安静
审核:王兴宇 任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