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明确:受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学术   2024-11-30 10:40   甘肃  
“两高”明确:“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高检会〔1999〕1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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