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金惠保”
缴费标准
缴费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25日
基本医疗保险档次
及“金惠保”选缴变更
基本医疗保险档次变更
“金惠保”未选缴
或需变更选缴份数
缴费方式
已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金惠保”参保登记人员,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个人自助缴费
银行代扣代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历年余额共济
温馨提醒
1.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的,请确保签约账户余额充足。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
3.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请勿单独缴纳“金惠保”。
4.“金惠保”查询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点击“申报记录查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过缴费记录等方式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
2024-11-15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