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溪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兰委办〔2018〕1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唐海飞等67人拟予提取“人才公积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部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地址:兰溪市府前路234号社保大楼312室;邮政编码:321100;电话:88890957。
2024-11-20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