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培养
践行法治之力
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实施以来,吉林大学法学院始终将适格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摆在突出地位,注重实践创新能力与职业发展能力的培养,并以法律行业岗位群为依据,以就业为导向,以法律职业能力为核心,着力培养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司法实务技能的应用型、职业化、高层次涉外法律人才,探索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为此,法学院率先构建起立体式、多交叉的实践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与法院、检察院、律所等建立紧密的人才培养体系,打造科学高效、统筹兼顾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一方面,法学院积极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专家进课堂,另一方面戮力铺设联合培养单位网,实现法学专业教育与实务部门法律职业训练联合培养深度融合。
PART 1
协同培养体系介绍
为进一步探索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思路,共同推动法治教育与实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吉林大学法学院与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等达成协同培养合作,在专业实习与实践教学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并通过“功承瀛泰杯东北高校模拟法庭”比赛、良智讲师团授课、实习机会供给、“盈科硕博论坛”校所共同举办等方式,推动法律实务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衔接,充分发挥互补优势,形成整体合力,产生协同效应,共同携手为推进中国涉外法治人才培育注入新的活力。
此外,法学院通过整合学院和社会等多方资源,与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等形成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联合体,通过集中实习的方式搭建起科学有效的法学实践教育平台,实现人才培养过程与实务部门需求间的无缝衔接,充分体现出法学院教学和实务领域的业务操作以及理论、理想、经验和效能的充分互动与融合。
01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2014年12月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由其集中管辖。
02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7日挂牌成立,2021年12月14日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集中管辖深圳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龙华法院致力于打造数字经济审判中心、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双中心”服务格局,是最高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中唯一提及的基层法院。
03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的前身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6日揭牌成立,2014年3月21日正式履职收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更名设立,集中管辖珠海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
PART 2
专题访谈
1. 访谈法学院张俊峰书记
面向我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对于涉外法律人才的现实需求,法学院立足长远、放眼全面,结合国家对外战略需求,扎实开展实践性培养探索。法律硕士联合会聚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的专业实践培养体系,采访了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俊峰,以此深入明晰法学院“协同培养、校社互补、校地交流”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之创新与智慧。
图1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俊峰
访谈伊始,谈及法学院于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上的努力时,张俊峰书记将其归纳为如下三点:一在选拔人才上,吉林大学法学院采用“优中择优”的筛选机制,在研究生招生复试时,就对有意向报考涉外专业的同学进行严格选拔;二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法学院积极响应时代发展潮流,紧扣国际大背景,齐头并进,多方凝聚中国智慧;三是法学院率先尝试,多向提高综合素质,致力于培养符合国家需求、具备国际视野、传达中国声音的涉外法治人才。
在面对法学院为涉外法治人才求学前行提供何种助力与支持这一问题上,张俊峰书记则从主次两方面作出了回应:一方面,法学院于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和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上设立有专门的奖助学金体系,作为人才培养的次要辅助手段;另一方面,法学院始终坚持将培养的重心回归到对于人才的专业能力塑造之上,在通过奖助学金激励学生不断进取之后,仍坚持依靠教学科研与专业实践培养学生。
图2 采访张俊峰书记
既已谈及专业实践培养体系,张俊峰书记自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和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现已达成合作的联合培养单位详细展开介绍。他指出,法学院率先与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形成合作,达成了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联合体。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管辖涉外案件相对集中,且都是国内前沿的涉外法院。每个法院仅能与两所法学院达成合作,吉林大学能够与两所前沿法院构建联合培养合作,可见吉林大学法学院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之用心。此外,教育部每次召开涉外法治会议时,吉林大学法学院都派出人员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共同组成团队完成任务,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针对法学院专业实践培养体系下的竞争力提升实效问题,张俊峰书记则从两方面作出回答:一是于专业知识培养上,法学院将持续发力;二是为达成知行合一的培养效果,法学院将继续丰富涉外学子实践机会,助力学生于实践中找寻自我的就业兴趣和自身优势,从而逐渐形成自身的就业竞争力。
在谈及应如何应对行业内卷时,张俊峰书记则寄语同学们于实践中找寻自我的竞争优势并站在不同的职业需求下去衡量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张俊峰书记指出吉林大学法学院未来仍会采取更多举措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其一,法学院将会进一步提高对于涉外法治人才项目的关注度,着重打造吉林大学法学院特色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其二,法学院将进一步增强师资力量,积极引入专业领域顶尖人才、大力聘请实务界专家,致力于打造实务型涉外法治人才。
2. 访谈法学院学子
为进一步了解法学院专业实践培养体系的实效成果,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会访谈多位法律硕士(涉外律师方向)和法律硕士(国际仲裁方向)研究生,从培养受众角度,更深层次探析法学院法学专业教育与实务部门法律职业训练联合培养的融合情况。
图3 受访同学接受采访
访谈中,受访研究生们均对法学院提供的实习机会之丰富、保障之全面作出了肯定性评价,并对联合培养单位作出高度好评。
此外,受访研究生也各自分享了实习选择的主要考量因素,概而言之主要为专业和生活两方面,即专业是否适配,能否得到锻炼以及生活成本如何,方便程度如何。
图4 受访同学接受采访
谈及收获,受访者则从自身体验出发,分享了各自的收获。总体而言,学子们于专业技能提升、司法体系认知加深和实务工作经验积累三方面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收获。同时,部分受访者在联合培养单位的日常工作锻炼外,还积极把握其提供的讲座、法官沙龙、座谈会、技能培训等学习机会,于专业知识和实务技巧方面有了更为系统化的认知,并在未来规划、职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也大获裨益。
最后,受访研究生们大多表示专业实践于个人成长外,还留下了宝贵的实务回忆,将为日后的学习和就业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PART 3
合作单位评价
为进一步了解合作单位对我院研究生的评价情况,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会联系到了合作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并进行了专访。
联合培养单位、专业实践培养单位认为吉林大学法学院涉外律师班的同学们在实习期间展现出了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同时也表现出了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在实习过程中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努力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中。在处理涉外法律事务时,同学们也能够灵活运用国际法和国内法规定,确保案件顺利进行。此外,在同学们表现出的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奋和认真的工作态度等方面也给予了好评和肯定。
培养政治信仰坚定、理论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涉外法治人才,并非是朝夕之工作,需要久久为功、接力持续。未来,法学院将围绕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和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持续推进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化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一方面充分整合吉林大学法学院学术资源、平台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另一方面高效发挥联合培养单位的司法资源优势和实践平台阵地作用,携手共促法学理论教育与实务部门法律职业训练的深入融合,共育卓越涉外法治人才。
编辑 | 黄鑫杰
文案 | 戴昀汝
排版 | 孙茗溪
审核 | 雷成 白玉莹 刘学荣
指导老师 | 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