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起源于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至今已走过整整一个甲子。新时代“枫桥经验”,更是尊重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将人民群众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为探究“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法学院研究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助力乡村纠纷化解”主题实践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法学院专业特色,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乡村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出发点,于2024年3月6日前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青水社区以及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开展调研活动。
枫
桥
经
验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心也在基层。新时代“枫桥经验”具体落实到基层,就必须积极推动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经过本次社会实践,实践团队成员对于新时代“枫桥经验”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将会认真总结调研内容,形成一份具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以期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文字|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乡村纠纷化解实践团
指导老师|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