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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多少大佬引用过这本规范,发现过它存在的问题不。这本规范就是《光伏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NB/T10100—2018)。
有读者爆料,这本规范中包括控制性钻孔 ,取原状土样和原位测试等规范要求,都比通规的低。
比如勘探孔和取样数量的要求,光伏发电勘察规范是这么要求的。
但勘察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相同内容的要求都比它严格。
所以,出现两个问题:
1.光伏发电的勘察编制人是如何考虑这个问题的?
我查了一下,该规范的编制单位是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是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也都是非常厉害的单位。
不知道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如果有主编是我们的读者,欢迎指导、纠正,答疑哈。
2.如果碰到光伏发电领域,如何处理?
按照道理,通规是强制性标准,肯定应该遵循通规,但如果遇到难缠的甲方可就难受了。
大神都在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