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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是我们岩土行业的基本法。
从事岩土勘察需要非常熟悉本规范,并且深刻的理解它。为了帮助广大的岩土工作者熟悉、理解、温习岩土勘察基本法,我们推出本系列。
本系列大部分内容引用自“武汉地区岩土工程勘察统一技术措施”2010年版本,旨在帮助岩土工作者温习勘察国标以及对应的理解。
由于本措施年代久远,技术措施和说明可能与现实不符,读者可以在留言区纠正或提出自己的见解。
今天是首日,从国标第3章“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第3.1节“岩土工程勘察分级”开始。
原文
3.1.1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可分为三个工程重要性等级:
1 一级工程: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
2 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
3 三级工程: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
技术措施
对于住宅和一般公用建筑的工程重要性等级,可按表3.1.1确定。
说明
本条是比较原则的规定。由于涉及房屋建筑、地下洞室、线路、电厂以及其他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工程等诸多行业,工程重要性等级很难做出具体划分标准。表3.1.1仅列出了住宅和一般公用建筑的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标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