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断供中国市场?英伟达回应

时事   2024-12-13 11:30   广东  


本文自南都·湾财社。

采写 | 南都记者李玲 

编辑 | 柴华


12月12日,英伟达中国在官方微博发布辟谣声明,称英伟达将对中国市场断供,为不实传闻。英伟达在声明中表示,中国是重要市场,该公司秉持以客为尊的初衷,将持续为中国客户提供最优质、高效的产品与服务。

英伟达天猫旗舰店商品被传清空下架

12月9日晚间,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对英伟达依法展开反垄断立案调查。消息一经发布后,当地时间9日,英伟达股价下跌2.55%,报收138.81美元/股,市值一夜蒸发889亿美元(约合6400亿元人民币)。随后英伟达回应称,乐意回答监管机构可能对业务提出的任何问题。

英伟达遭遇反垄断调查后,有消息称,英伟达天猫旗舰店商品清空下架全部商品。不过据界面新闻报道,有知情人士透露,“英伟达GeForce旗舰店”的“宝贝”一栏一直为空,该旗舰店仅用作展示商品,不直接售卖,因此不存在“下架”一说。

12月12日,南都记者浏览发现,在英伟达天猫旗舰店的“首页”仍有相关产品展示,点击“分类”页面浏览商品信息,也可通过链接引导到华硕、联想、惠普等厂商的旗舰店下单购买。


芯片巨头在中国被反垄断调查引发关注

本周一(9日),这家芯片巨头在中国卷入反垄断调查的消息,引发多方关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因英伟达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英伟达公司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第16号),因此决定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这份公告直指英伟达5年前的一起收购案。2019年3月,英伟达以69亿美元巨额,收购以色列芯片厂商迈络思的全部股权。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参与经营者集中的交易方的营业额达到一定门槛后,需经过反垄断审查才能实施集中。

2020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这起跨国收购案作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决定,理由是该项集中对全球和中国GPU加速器、专用网络互联设备和高速以太网适配器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上述附条件审批决定指出,在GPU加速器市场,英伟达当时的全球和中国市场份额均超过90%;迈络思在专用网络互联设备市场、高速以太网适配器市场的市场份额也远超市场上其他竞争者,在全球和中国市场份额占比超过50%。

反垄断执法机构担忧,凭借这样的市场力量,集中后实体可能通过搭售、拒绝交易等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在放行这起交易时附加了限制性条件,要求英伟达、迈络思和集中后实体履行七项义务,其中两项涉及保密信息未公开。

这些尚在6年有效期内的承诺,具体包括英伟达向中国市场销售英伟达GPU加速器与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进行搭售,或者附加任何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阻碍或限制客户单独购买或使用上述产品。同时,依据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向中国市场继续供应英伟达GPU加速器、迈络思高速网络互联设备和相关软件、配件等。

此番英伟达遭到反垄断调查,目前尚不得而知是具体违反了哪项承诺。不过值得关注的是,英伟达在近年来以出口管制为由,陆续停止了对中国多款GPU加速器产品的供应。


专家说法

英伟达有义务消除其合并中产生的竞争消极影响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峰日前在《经济日报》的一篇署名文章指出,出口管制不是英伟达违反自身承诺、不执行法定义务的当然理由。即使无法兑现先前承诺,英伟达也有义务和责任拿出新的替代承诺,消除其合并中产生的竞争消极影响。

据南都记者了解,中国反垄断执法部门曾对有关经营者违反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作出过三起处罚决定,当时罚款金额最高达到30万元。不过2022年8月1日生效的修正后的《反垄断法》提高了原有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处罚上限(50万元),并引入了惩罚性处罚条款。

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有权对英伟达采取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还可以在上述罚款数额的基础上处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ND



南都周刊
深度观察家 理性思考者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