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内不松懈!
2018年1月-9月,某车务段XX站货运值班主任魏某某在开展车站接取送达业务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某快运公司重复统计的接取送达业务量和费用未认真审核,盲目签认盖章后上报给段市场营销部,导致多清算费用,造成经济损失。对此,XX站站长王某某、市场营销部副部长陈某某负有失管失察责任。魏某某、王某某、陈某某的行为属违反工作纪律。
魏某某、王某某、陈某某在检查中反思到:由于自己的工作作风不严谨,疏忽大意,导致多支付费用,给单位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对此,自己深感愧疚,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处分。今后,一定吸取教训,认真履职尽责,确保不再犯类似错误。
在这“八小时”内,他们在工作上松懈,没有履职尽责,对工作要求不严格,作为党员干部应该忠诚履职,公正廉洁,让纪律规矩时刻“上岗就位”。
“八小时外”监督同样不打烊
在审视近期涉及政商关系的风腐一体案件时,“八小时外”的作风问题较为突出。通过分析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了不少权力越界和行为失范的案例,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发生。这提示我们,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与管理,是防范和治理此类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警惕“下班即解脱”的思想误区。部分同志误以为离开办公室便是自由的开始,实则纪律的弦一刻也不能松。我们要明确,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不分昼夜,不分场合。
近年来,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八小时外”暴露出生活奢靡、交际过度、家风不正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对社会风气产生了负面影响。这些行为在社交圈里表现为称兄道弟,甚至沾染江湖习气;在生活中则沉迷于高档会所,追求低俗趣味,对红包贿赂来者不拒。“小节不守,大事失守”,这些“八小时外”的歪风邪气,打着人情往来、个人爱好的幌子,混淆了公私界限,亟需整治。
(二)警惕不良风气。“积小恶成大患”,每一份看似微不足道的“八小时外”行为,都可能成为腐败的温床。我们必须警惕这些以人情、兴趣为幌子的违规行径,坚决划清公私界限,不让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有可乘之机。
(三)加强自我约束。党员干部是风向标,必须率先垂范,严于律己。通过加强自我管理,树立清廉榜样,用实际行动引领社会风尚,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廉洁公正的社会。
监督在外,修身在内,在“八小时”内外的修行,靠的是党员干部自己的,要时刻牢记党员干部身份,树立正确的三观,让纪律规矩永远在“八小时”内外。
以上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文稿来源:重庆车辆段纪检委
编辑 | 袁 勇
编校 | 李国舣
初审 | 陈 亚
审核 | 肖岚瑞
周 峰
签发 | 周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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