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全州县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支持企业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一、适用人员范围及条件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以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招用时间】企业招用2024年适用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招用2025年适用人员时间应在2025年1月1 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二、适用企业范围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
劳务派遣企业招用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派遣到企业的员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四、申报方式
采取主动服务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模式办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1. 线上申报。
社保经办机构将后台数据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si/)发起告知,企业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后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线上申领;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我市社保经办网点进行线下办理。
2. 线下申报。
企业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广西区内任一社保经办网点进行线下办理。
【劳务派遣企业】仅适用“自行申请”经办模式,需线下主动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
五、申请所需材料
1. 《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表》,原件1份;
2.《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3.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1份(招用人员属于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的可免提供);
4.劳务派遣单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复印件1份;
(2)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资金分配协议,原件1份;
(3)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书面承诺,原件各1份。
注:企业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全州县经办机构地址和电话
经办地址:全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全州县桂北大道26号)
联系电话:0773-4812333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审核通过后,将在“全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企业名单,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
2.劳务派遣单位需在资金到账1个月内将资金全额拨付至实际用工企业,并在资金到账2个月内将拨付凭证提交至全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全州县全州镇江南路8号就业社保大楼三楼失业工伤保险待遇股,咨询电话:0773-4820998))。
3.对于未按规定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逾期未提交拨付凭证的劳务派遣单位,经办机构将要求其退回未拨付部分,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4.劳务派遣企业应妥善保管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及相关用工管理资料,建立“一企一档”留存备查。
●相关附件
附件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表》
附件2:《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下载附件
来源:全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长按上方二维码关注:全州人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