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成都中院与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召开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专题沟通会商会议,深入分析研判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法律问题,专业赋能提升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效能。成都中院二级高级法官马宁利出席会议并讲话,新都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郭伟出席会议并致辞。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
成都中院
此次会议,是成都贯彻落实四川法院“行政审判培优增效”工作部署所召开的第二场涉及专业行政管理领域的专题沟通会商会议。会上,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司法局、成都中院分别通报了2022年以来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规范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成都中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刘康宁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详细解读。
交流发言环节,与会人员围绕“投诉”与“举报”的准确区分、复议诉讼受理范围的界定原则和主体资格判断方式等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实践中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疑难法律问题开展“面对面”会商,推动执法司法的法律理解与适用方面进一步达成一致。
与会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会议以院、局沟通会商为支点,以专业领域、专项分析、专题研讨为抓手,重点突出、内容务实,有效解决了一批全局性、系统性的执法司法难点、痛点和堵点,为成都市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专业化指引。
成都中院二级高级法官马宁利指出,成都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机关要进一步凝聚法治共识,从三个方面共同防范、调处、化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建议完善执法手册和流程指引,加强内部监管和法制审核,及时发现、自我纠正执法办案的瑕疵和不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做好监督检查、查漏补缺、解纷息诉,源头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二是优化司法办案模式,坚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用好穿透式审理方式,注重“判到位”“调彻底”,在裁判文书中将释法说理贯穿市场监管行为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全过程,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三是深化沟通衔接机制,常态围绕投诉举报定义区分、生活消费范围界定等重点、共性问题加强法律层面沟通交流,坚持平等保护理念,提升投诉举报处理水平,形成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据了解,成都中院将在会后形成会议综述,并向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规范执法活动的综合类司法建议,切实将会议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成都中院行政庭、成都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和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消保处、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青白江区、新都区、双流区、金堂县法院、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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