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荣申请执行周勇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周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杨朝荣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01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周勇,男,1981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清源环街168号2栋1单元5楼8号。
02
.执行依据及执行标的
执行依据:(2022)川0114民初3408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人民币28327.33元
03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 10%奖励举报人。
04
.悬赏期限
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
05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7702898956(敬法官)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湖滨路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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