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问:您好!固定式压力容器和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及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等安全附件的校验周期是多长时间?有没有相关标准规定?谢谢!
答:安全阀校验请查阅《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以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特种设备上使用的压力表、压力变送器等应当符合计量方面的相关规定,请咨询计量主管部门。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4年1月23日
02
问:1、一台二类压力容器2004年投入使用,2010年办理使用登记证,设计寿命未注明,在2024年是否需要办理使用登记证变更?(使用登记证不足20年,有人认为不需要办理变更)
2、一台二类压力容器,从A市移装到B市,有移装手续,在进行移装后的定期检验时,是否需要检查上次定期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答:1、使用年限一般从实际投用日期起算。
2、关于特种设备移装、移装变更请查阅《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2.13、3.8.2相关要求。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4年1月3日
03
问:请问,压力容器在容器现场整体拆除是否需要相应的资质。
答:对压力容器拆除,特种设备相关法规规范无资质要求。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4年1月3日
04
问:您好,我是基层的一名安全监督人员,请问:在取得市场监管局(原技术监督局)的焊工证,也就是特种设备焊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元件)的焊工证以后,是否就可以直接从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元件)的焊接工作?如不可以直接从事特种设备焊接工作,还需考取什么证件?如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焊接工作,那么特种设备焊工是否可以从事非特种设备(也就是未定义为特种设备的锅炉、容器、管道及元件)的焊接工作?
答:根据您的描述,依法取得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项目对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后,即可从事《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中规定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活动。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外的有关要求,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5
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压力容器重大维修需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那不是重大维修是否需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还是只要涉及修理就需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附件1已明确“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修理由取得相应级别制造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非重大修理无相关资质要求。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3年9月4日
06
问:起重机、叉车、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不含首次检验、监督检验)保存年限是多久?
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含定期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4年3月22日
07
问:1、从《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正式实施起,进口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国外制造厂家需要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吗?进口安全阀配件(如波纹管、阀芯、弹簧、阀芯垫片等)的国外制造厂家需要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吗?
2、安全阀的校验和维修需要取得相关资质吗?取得什么资质?
答:1、进口《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应按《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取得相应制造许可;进口安全阀应按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并通过型式试验。在我国境内使用的特种设备上的安全阀应满足《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相关要求;进口安全阀配件(如波纹管、阀芯、弹簧、阀芯垫片等)如果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应按照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要求,向相关许可部门申请,按《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要求取得相应许可。
2、安全阀校验机构应按《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2—2022)的要求取得相应资质。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4年1月17日
08
问:我们是一家石油化工施工单位,现场到货一台按照压力容器GB150—2011生产的直通蓝式过滤器,特检院给厂家提供的监检报告是按照压力管道元件出的,而且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上也没有压力容器类别,请问,我们现场安装这台过滤器如何办理相应的告知、监检手续?
答:请依据其设计制造标准判断。如果按压力容器进行设计制造,就应按压力容器进行使用管理;若按压力管道元件进行设计制造,就应按压力管道元件进行管理。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4年1月9日
09
问:你好,现有一台压力容器,因工艺变更,作为常压储罐使用,是需要办理设备注销,停用,还是按照压力容器继续进行定期检验?
答:常压储罐为非特种设备,不用按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管理。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3年9月1日
10
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用管”是否包含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臂和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软管?
问:《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第6.3条所指的“装卸用管”是否包含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臂和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软管?
答:参见《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释义,这里的“装卸用管”是指充装或卸载单位为满足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装卸要求而配置的装卸管路的总称,包括装卸软管和硬管。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3年8月25日
11
问:请问,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有没有资质要求?已取得RD2资质的检验机构可不可以进行医用氧舱和球罐的年度检查?
答:您好,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工作可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详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1.5.2。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3年9月22日
12
压力容器充装介质改变是否属于超原设计参数?
问:我公司现有两个丙烯球罐,原设计压力为2.2MPa、操作压力为2.04MPa。因生产需要,需改变充装介质为液化(石油)气,现设计压力为1.82MPa,操作压力为1.44MPa。2022年,委托设计院依据历年全面检验报告,经评估和强度核算后,同意变更介质为液化(石油)气。在办理压力容器变更手续时,当地监管部门认为充装介质改变属于超过原设计参数的改造,应当进行耐压试验。因该球罐已充有介质,需倒空进行。我们认为这种情形不属于超原设计参数情况,可以不进行耐压试验。请问,这种改变充装介质情形是否属于超原设计参数?
答:改变介质后,若未超原设计参数可不进行耐压试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3年3月8日
13
问:请问,压力容器(球罐)现场安装申请监督检验受理后至办理监督检验证书是否有期限要求?
答:请查阅《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6.1相关要求,压力容器安装不实施监检。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2年9月14日
14
问:施工单位有A3球罐许可证,可以对D级容器进行修理吗?
答:不可以。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