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情理法”组合拳,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龙山县洗洛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纪实

文摘   2024-11-15 09:29   湖南  

龙山县洗洛镇地处城郊结合部,有高速、国道、二级路穿镇而过,且长期种植百合,素有寸土寸金之说,故社情复杂,矛盾众多。近年来,龙山县洗洛镇按照“抓三级定三责”解纷工作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高度活用“情理法”,化解辖区内群众矛盾,有效维护了洗洛镇的和谐稳定。

以情感人,巧解邻里矛盾纠纷

“前面建房子,把我们后面的路都堵死了,我们走路都走不得了,以后老人过世怎么抬得出去。”“本来都和你们讲好了,给你让出堡坎,你们自己修缮一下水沟,从河坎边上过路,你还不满意,你还要我让1.2米出来,我不让,还诅咒我屋一家人,现在搞不好,一点都不得给你让滴。”在小井村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互相指责。原本村里已经调解成功达成口头协议,但是因为后面邻居老人骂人导致前面建房邻居反悔。了解事情本末,洗洛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到达现场开展调解,前几次因矛盾双方家中只有老人,年轻人都不在家,多次调解都未成功。老人们思想工作做不通,于是转换工作思路,决定从年轻人入手,分别多次联系矛盾双方的儿子打感情牌,让两人都回想起多年来两家感情好,有事互相帮把手,也不能因为一点矛盾影响两家这么多年的感情。同时,也明确表示邻里的通行权应该得到保障,但也不能让建房邻居在水沟以外让出1.2米的距离。随后两人逐步解开两人的心结,并表示各自做家里父母的思想工作。两家儿子按照约定时间回到家,再经过村、镇现场调解后,杨家儿媳替老人向邻居家道歉,最后因通行达成书面协议,并自行约定好履行方式,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良好的邻里关系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相邻权、通行权纠纷多会恶化的邻里关系,而该类矛盾纠纷的化解不能单纯的依赖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以情感人,修复邻里关系。

以理服人,有效化解权属纠纷

“苏书记,感谢你们不怕辛苦来来回回的跑那么多趟,将我们之间的界址划清楚,真的都不晓得怎么感谢你们了。”“你们能握手言和,以后邻里和睦相处就是对我们最好的感谢了。”

春节过后,洗洛镇湾塘社区上报一条矛盾纠纷线索,系因多年土地界址不清引发的矛盾,几十年来摩擦不断,经社区多次调解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后,一方当事人反悔导致矛盾升级,存在发生肢体冲突的风险。洗洛镇政府接到线索后,组织司法所及镇、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走访知情老人、询问矛盾双方当事人、现场踏勘等方式,来来回回五六趟才将矛盾纠纷的始末了解清楚。调查清楚后,先采取“背对背”劝导,分别了解双方诉求并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释明,形成初步的调解意见,再进行多轮“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场划定界线,并形成书面调解协议,最后两家握手言和。

“张书记,我和杨某某屋这个事,你什么时候处理?你不处理,我就天天来找你。你不解决,我就天天去县里、州里、省里。”洗洛镇红石村村民李某某与杨某某因为土地界址纠纷引发矛盾,矛盾初发,村干部调解成功后,因杨某某将李某某的界桩移动后,双方引发激烈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双方无法面对面沟通。村里多次调解无效,上报至洗洛镇。洗洛司法所、洗洛镇人民调解员多次到现场开展调查、现场踏界。因争议地已改变原状,洗洛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调取2013年卫星图,运用技术手段还原争议地原貌,洗洛镇调解员多次对杨某某一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杨某某才承认占用了李某某的地。最后达成协议并成功化解矛盾。

土地权属纠纷在矛盾纠纷中占比较重,且时间久远,此类矛盾不容易化解,洗洛镇始终坚持公心,本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立足事实展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以理服人成功化解权属纠纷。

以法育人,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华塘派出所转来一个紧急情况,你们青艾村里彭某某和华塘街道杨某某两个人没扯结婚证,一起生活了近十年。现在女方不和男方住了,男方要求女方补偿损失,不然要报复女方及小孩,还要在华塘芙蓉二小开学时,开车冲撞学校,碾压学生,制造血案。”2月20日,县维稳办瞿主任给洗洛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苏波说。于是,他马上和该村书记和辅警联系,要求安排专人掌握彭某某的动向,同时,向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汇报情况并请求出面联系华塘街道和城郊法庭,实行联合调处。2月23日上午,洗洛镇镇长谭小龙带镇司法所、派出所到龙山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和华塘司法所进行联合调解。田三林庭长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定性他们的婚姻关系和违法事实,不适用法庭调解,只是在神圣的法庭上解决他们的矛盾纠纷并全程录像,分别与双方从事实、感情入手,以讲法释法为重点,开展“背靠背”劝导。通过多次解释并强调厉害关系以后,彭某某才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其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双方均已开始各自的新生活。

在本次矛盾纠纷调解中,洗洛镇主要从法律角度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同时从亲情入手、从道德感化,力求纠纷妥善解决,做说服教育工作,最终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

截止日前,洗洛镇已成功化解十年以上群众矛盾纠纷4起、四年以上积案5起以及新发矛盾20余起,全部化解了辖区内群众矛盾,用实绩进一步丰富新时代龙山“枫桥经验”。


来源:湖南法治报

编辑:刘玲玲 

初审:彭   涛

复审:吴世平

终审:张显胜

平安新龙山
龙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龙山县委政法委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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