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文摘   2024-07-29 08:44   湖南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筑牢“黑不生、恶不出、乱不起”的根基,现向社会各界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痞”;

(二)在农村、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场所、流动人口集聚地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三)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

(四)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河砂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砂霸”“矿霸”;

(五)在农贸市场、建筑材料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重点行业或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以暴力方式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六)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七)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八)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九)实施网络“裸聊”敲诈、“套路贷”、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软暴力”催收等涉互联网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二、举报要求及举报人保护 

(一)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上门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并提供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龙山县扫黑办(龙山县老检察院405),邮编416800

举报电话:0743-6230535


龙山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725

平安新龙山
龙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龙山县委政法委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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