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股东个人用设备投资入股是否需要取得发票?若是没有发票企业计提的设备折旧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复
1、增值税问题。增值税上不属于视同销售,因为”视同销售“的主体是”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而未包括其他个人。再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问题。个人把设备投资入股企业,企业没有发票,但有其他证明设备成本真实性的资料,就可以计提折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问题。属于非货币性投资,个税允许选择五年递延缴纳优惠。
若评估价格高于原取得价格(财产原值),由投资者自行申报个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自行制定不超过5年的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分期缴纳。
参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个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且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