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老师,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的时候,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还是必须汇算清缴的时候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答复
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时候,你可以在第二季度或者第三季度预缴申报的时候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若是预缴所得税时没有享受的,你可以汇算清缴的时候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注意:
1、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2、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提醒:
1、您可以在7月份或10月份预缴申报享受,也就是说,10月预缴申报期将是今年最后一次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机会。
2、第1季度和4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这也是好多会计咨询在申报4季度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不过去的原因。
3、季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您准确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并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一、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二、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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