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
律师事务所
刘正伟
二级合伙人
执业领域:建设工程、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劳动工伤
大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一级建造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滨海新区公信调解中心调解员,天津市滨海新区律工委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大有所合规委员会委员。有12年国企工作经验,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等案件;从业以来办理诉讼案件数400余件、为多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擅长公司治理;办理过新三版挂牌、国资参股公司定向增发、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等非诉法律业务。
1、代理王某某等被福建某陶瓷公司起诉返还货款赔偿违约金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审理,最终法院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为委托人止损1800万元)
2、代理李某起诉山东某汽车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一审、二审均胜诉,为李某某争取赔偿金额110多万元)
3、代理天津某汽车销售公司被诉返还车款并承担三倍赔偿案件(对方见胜诉无望选择撤诉,为委托人止损650多万元)
4、代理赵某某被天津某贸易公司起诉车辆销售居间费返还案(一、二审均胜诉,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5、代理吴某某被诉股东知情权案件(胜诉后为委托人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6、代理柏某诉天津某建筑公司支付劳务分包款案件(在证据不太理想的情况下胜诉)
7、 代理刘某诉杨某、中石化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胜诉)
8、代理天津某商贸公司诉中国建筑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未完成最终结算的情况下胜诉,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全部货款)
9、代理董某某诉李某、分包公司、总包公司支付劳务费案件(胜诉,各被告连带支付全部劳务费)
10、冯某诉某公司租赁合同无效纠纷(胜诉,被告返还租赁费、赔偿给冯某造成的装修损失)
11、代理刘某诉吕某等四司机及三家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刘某母亲是主要责任方当场死亡,对方四辆车承担次要责任,为委托人获赔偿100余万元)
排版 | 于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