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暖心“微服务”】
Late autumn leaves
原告樊某与被告辛某、翁某(两被告夫妻关系)系同村村民。2017年,两被告因急需用钱向原告借款三万元现金,并口头约定利息,出于信任,双方并未签写借条。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欠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怀安城法庭。
案件受理后,刘玉川庭长考虑到原告居住于距离法庭45公里外的农村且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在开庭前,刘庭长便主动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联系,力求做到“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线上线下送达均无果后,怀安城审判团队遂前往被告户籍地村庄展开调查,在村干部的协助下,成功寻找到了被告的父亲。安抚老人后,刘庭长耐心地向老人说明了案件的情况,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带来的后果。老人一开始表现出抵触情绪,但刘庭长始终保持着温和亲切的态度,认真倾听老人的顾虑,并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一一给予回应和解释。在村干部的见证下,老人态度逐渐缓和,最终提供了被告的联系方式,并表示愿意向被告夫妻转达法庭的意见。最终,被告主动联系刘庭长归还本金三万元,并支付利息一万五千元。
考虑到原告年迈行走不便,刘庭长主动提供上门服务。面对法官的到来,老人和她女儿都很意外,没想到法官能到自己家里来,更没想到法院这么快为自己要回了欠款。法官把钱交到原告手中时这一刻,樊老开心地笑了。
“小切口”实现大治理,“微服务”传递司法情。怀安县人民法院将“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深植于心、付诸于行,严格落实好“三不到庭全到家”的工作要求,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司法暖心微服务,全方位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司法需求,切实做到让司法工作更贴民情、更近民意,助推“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落地落实。
供稿|怀安城法庭赵春磊
编辑|王莉
审核|党建
怀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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