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研究落实中央政法委专题会议部署,做好岁末年初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相关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深厚为民情怀,为司法审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作出部署,对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加强风险源头防控,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出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认真落实“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任务,积极融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狠抓加强专门矫治教育、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等意见落实,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工作,做实定分止争,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以实际行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对于重大恶性犯罪,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及时审理宣判,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以及社会生活、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轻微犯罪,被告人认罪认罚、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以最大限度分化、瓦解犯罪,促进改造罪犯。对于一个时期、一个领域内的多发高发类案,要在党委领导下促推源头防控,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
会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刑事审判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要建好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发挥好《刑事审判参考》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的作用,确保刑事案件审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都要做实做深释法说理,把定分止争的工作做细,让当事人、社会各界从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作为“关键少数”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身体力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好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公正、优质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
律新点评:用司法守护社会安定与人民安宁
最高法此次专题会议聚焦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彰显了司法系统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坚定决心与关键作用。
会议明确将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指引,体现了法院系统紧密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工作的政治站位。这确保了司法工作在方向上与国家整体战略和人民需求高度契合,为后续各项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在具体举措上,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是关键一环。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震慑力,让违法犯罪者无处遁形。尤其是对重大恶性犯罪的从严从重惩处并及时宣判,有力回应了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而对于民间矛盾激化及轻微犯罪采取宽严相济、依法从轻处罚的政策,则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与灵活性,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加强刑事审判能力建设是提升司法质量的内在要求。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及《刑事审判参考》等资源的有效运用,为法官提供了丰富的审判经验与参考依据,有助于提高审判的准确性与公正性。同时,强调各级法院审理案件时做实释法说理工作,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这不仅有助于当事人理解和接受判决结果,减少上诉信访等后续纠纷,更能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对各级法院院庭长提出明确责任要求,强化了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落实。“关键少数” 的示范引领与责任担当,能够有效带动整个审判队伍依法公正、优质高效地审理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总体而言,此次最高法专题会议为岁末年初的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提供了全面、系统且具有针对性的司法行动纲领。通过刑事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审判能力的提升以及责任体系的完善,司法系统将在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方面发挥更为坚实的 “最后一道防线” 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保障下安心迎接新年,对未来生活充满信心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