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不等人,主张权利要趁早

政务   2024-12-12 11:04   云南  




案情简介

被告吉某与原告英某合伙经营酒店,2016年,双方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吉某自2016年7月起,每个月退还英某各款项5000.00元,共计11个月付清。后吉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英某于2024年11月诉至拖顶派出法庭。法庭受理案件后,吉某提出英某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驳回英某的诉讼请求。法庭经审查认为双方达成分期履行人民调解协议后,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英某至2024年11月份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吉某提出的关于时效抗辩的事由成立。经向英某释明后,英某自愿撤回起诉。

法官寄语

法律规定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目的是督促当事人及时、有效地行使权利,否则一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时,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利,相关实体权利将失去获得法律保护的机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供稿:拖顶派出法庭

编辑:段巧燕

初审:阿茸扎

终审:何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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