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景】民间借贷起纠纷,诉前调解促履行

政务   2024-11-29 15:33   云南  



近日,德钦县人民法院拖顶派出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成功后,当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永某因投资开店需要向安某借款15000.00元,永某仅偿还了1600.00元,安某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借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遂与永某电话联系,在沟通过程中了解到双方之间有手机租赁纠纷,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以手机价值折抵借款本金的调解协议,抵扣手机价值7000.00元后,永某当即转账履行了剩余借款6400.0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官寄语

借钱需谨慎,借钱之前需要考量自身的经济负担情况,要注意判断对方的偿还能力,出借有风险,应综合评估各种风险因素再决定是否出借,避免人财两空得不偿失。

供稿:拖顶派出法庭

编辑:段巧燕

初审:阿茸扎

终审:何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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