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钦县人民法院拖顶派出法庭成功诉前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帮助当事人扎某追回劳务工资6800.00元,顺利化解了扎某的烦“薪”事。
案情回顾
2020年,扎某在某公司承包的工地上务工两月有余,共计劳务费10000.00元,某公司一直以资金未到位为由拖欠剩余工资未支付。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发现扎某仅有一份单方记录的工作日志,且没有某公司与包工头的签名确认;考虑到仅凭扎某提供的证据法庭难以支持其讨薪主张,承办法官及时与雇佣扎某的包工头取得联系,通过包工头取得某公司的联系方式,耐心引导当事人理清事情脉络,对扎某的劳务工资账目进行一一核对,同时从“法、理、情”多角度向包工头及某公司释法明理,阐明拖欠工资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最终,经过多轮沟通,某公司扣除扎某从包工头处预支的工资3400.00元后,当场向扎某转账支付剩余劳务工资6600.00元,该案成功调解。
法官寄语:
务工人员应了解清楚包工头及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经营地址及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平时要注意保存好自己工作的证据,在用工结束时,及时与包工头及用人单位进行工资结算;如遇到劳务欠薪等问题时,要理性合法解决问题,学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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