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商平台买东西
不退货仅退款可以吗?
近日
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法院
靖安巡回审判点
成功化解一起
关于某电商平台的商品买卖纠纷
通过案例
一起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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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今年8月2日,被告范某某在原告开设的网购店铺内选购了6件商品,总金额为99.95元。双方通过电商平台签署了电子买卖合同,详细约定了商品的规格、品质、数量及配送方式等核心条款。原告公司确认订单后,于次日通过快递发出商品。
8月7日,被告顺利签收商品。然而,就在当天,被告却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通过电商平台发起了“仅退款”申请,且操作成功。
原告认为,双方已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电子买卖合同,被告在收货后仅以单方面称“质量问题”为由申请退款而不退货,严重违背了合同约定,侵犯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原告公司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靖安巡回审判点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快递费及材料打印费等。
受理此案后,法官仔细审查了原告提供的交易记录、物流信息、聊天记录等证据,确认了交易的真实性。同时,法官及书记员通过电话与被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告知其须对退款行为提供合理解释或证明其正当性。
经过多方努力,被告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并表示愿意退还货款。最终,被告退还货款99.95元,原告公司撤销起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促使被告反思并改正了自己的不当行为。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务必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转载:云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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