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四大队在渝蓉高速G5013科学城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期间,发现一辆无牌小客车在收费站下道时,ETC显示的车牌与其携带的临时牌照不一致,十分可疑。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6人,其中5名乘客与驾驶员彼此不认识,且乘客之间也互不相识。执法人员当即将车辆、驾驶员和乘客带回大队进行调查。
面对询问,该车驾驶员罗某对自身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主动坦白了违法事实。原来,驾驶员所搭载的5名乘客均为顺风车订单乘客,从四川仁寿上车前往重庆。驾驶员在接到乘客出发后要求乘客取消订单,转而采取线下支付车费的方式结算。
由于罗某驾驶该车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情况,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罗某将面临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该车涉嫌使用已注销车辆ETC卡进行通行的情况,大队已向辖区高速交巡警及高速公路营运单位进行通报,等待后续处理。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广大群众应进一步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出行时务必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坚决抵制“黑车”,保障自身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