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一局一中心 三调三效三满意”——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三位一体”高效联合调处知产纠纷

政务   2024-11-15 16:45   河南  





为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保障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鼓励创新,近两年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联合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建立常态化联席机制,采用“三位一体”联合调处知识产权案件纠纷。



“一院一局一中心”组合拳,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知识产权案件虽然标的较小,但具有批量案件多、涉众面大、与认知不匹配、对抗激烈等特点。权利人起诉到法院后,由于被控侵权人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欠缺,在经营过程中对于是否侵权认识不足,造成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抗激烈。为此,山城区法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三部门打造“一院一局一中心”组合拳联合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三调”出力,势如破竹。针对知识产权纠纷特点,三部门运用“线上调解+线下调解”、“示范调解+集中调解”、“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的“三调”模式,快速破除当事人激烈的对抗情绪,解决了当事人无法诉前面对面调解、批量案件同案不同果、调解后履行难等问题,成功高效快速调解一批知识产权案件。

“三效”出效,三方满意。联合调解过程中,法院从法律规定角度、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市场监管规范角度、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从保护机制角度向当事人普法宣讲,当事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后,均表示出了调解意愿。在双方当事人及联合调解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调处的案件均当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且当场履行了调解内容,从而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相统一,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及调解员均满意的“三满意”效果,联合调解成果明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新质生产力发展离不开法治。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一院一局一中心”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挥“三调”优势,聚焦“三效”成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促进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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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李志兴、李慧

编辑:王利明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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