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长宁区司法局、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过程中化解纠纷矛盾的积极作用,三方依托“检调对接”机制,联手成功化解一起父女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在三方的共同见证下,现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当场达成和解。
父女积怨,对簿公堂
涉案房屋原系父女共同共有财产,父女两人相依为命共同居住。2017年,父亲意欲再婚,但女儿出于对家庭财产和未来生活的顾虑,反对父亲再婚,双方由此产生矛盾。父亲认为自己的晚年幸福生活不应受到限制,将女儿赶出房屋,剥夺了女儿的居住权。于是,女儿就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等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纠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当事人仍然不服生效判决,最终向市检察院一分院提起民事监督申请。2024年12月,依托“检调对接”机制,长宁首席人民调解员陈凤英带队接受检察院委派对该案纠纷进行调解。
明法析理,情感触动
考虑到本案时间跨度长、复杂程度高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调解员逐个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父女矛盾激烈的情况下,本着消除矛盾、解除心结、弥合亲情的原则,调解员安抚双方情绪,从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入手,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明“情理”,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巧用、善用“情感线”修补“嫌隙”,用“法”“理”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刚柔并济,冰释前嫌
依托“检调对接”机制,“法律监督”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经过调解员情理法结合的多轮努力,父女之间的紧张氛围逐渐缓和,利益分歧慢慢弥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女儿免除父亲占用房间期间的租赁费,同时撤回民事监督申请;父亲则返还该房间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并为其出入系争房屋提供便利。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温情化解,父女关系得到修复。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体现了法律监督与人民调解的刚柔并济,既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诉求,也化解了父女之间的情感纠葛,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长宁调解以人民为中心,从每一件纠纷个案着手,不断健全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持续打造长宁调解品牌。从“法”上规范,在“调”上着力,从“情”上融合,在“和”上问效,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持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 源|长宁区司法局
编 辑|冯小瑜 梁文玥
校 核|林乐凯
责 编|袁 琳
审 核|张发胜 徐连宗
声明丨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市司法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