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磐安县2024年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活动销售经营主体和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各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主体、回收拆解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促进消费市场发展,根据《金华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金华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磐安县将开展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销售单位和回收拆解企业,具体条件如下:
(一)销售单位条件
1.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
2.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3.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具备一定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暂存能力,并且能做到当日回收带有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当日运送至回收拆解企业存放或处理。
4.应履行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确保将代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交由县经商局公布的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处理。
5.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具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参与单位需获得品牌正规授权。
6.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活动规则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配合相关审计。
8.活动期间销售单位要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如有相关投诉,一经查实将取消销售单位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相应补贴资金。
9.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
(二)回收拆解企业条件
1.在金华市内依法注册及纳税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具有消防备案凭证,且需满足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安全存储条件,其中废铅酸蓄电池的贮存场所,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环保要求;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2.拆解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室内场地,需有单独的场地临时存放从电动自行车上拆卸下来的蓄电池,场地内应配备专人管理,实行严格安全内控,拆解场内设置监控,严禁回收的电动自行车再次流入市场销售或使用。
3.应具备一定的再生资源废旧塑料分拣、废旧金属钢铁或废旧铝处理能力,形成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精细化。
4.签订《金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信息承诺书》(附件3),承诺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车辆全部强制报废,并建立完备的再生资源进出库以及流向台账。
5.若无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应按照要求及时送交具有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回收、处理。
6.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在拆解处理后应将行驶证、牌照及时收集并上缴辖区公安交警部门。
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点
1.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及复印件
5.门店照片(门头及内景各一张)
1.参与活动经营主体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政府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非实物交易、非营业时间消费、短时间大规模集中消费等违规方式消耗补贴名额。若参与活动经营主体出现自行或者勾结外部人员从事此项行为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恶意套利所获取的政府资金以及其他经济损失。
2.若本次活动出现套利行为,将对套利金额不予结算, 套利金额数额较大,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经营主体、回收拆解企业报名即视为自愿参加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视为同意且承诺遵守上述规则,如违反以上承诺,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取消活动参与资格,相关部门按照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1.报名方式。请符合以上条件的电动车销售单位和回收拆解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所附材料应逐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资料审核。报名主体经县经商局审核通过后参与活动。
报名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县经商局内贸科。
联系电话:84660176,84501205。
磐安县经济商务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