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文摘   2025-02-08 20:02   山西  


根据山西焦煤党委部署,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常规巡察反馈采取巡察组“一对一”方式、提级巡察反馈采取向子公司和矿井“双反馈”方式进行。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从巡察非煤子公司情况看,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推动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成效还不够明显;有的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扎实,责任压力传导递减,严的氛围尚未形成;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不够到位,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有的履行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还有差距,推动成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仍有短板。从巡察提级管理矿井情况看,有的落实党中央、省委及集团党委决策部署存在不足,统筹发展和安全还不够全面;有的经营管理比较粗放,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还需不断加强;有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仍较为突出;有的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强调,巡察把问题揭示出来,最终是要解决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增强党性、强化担当、落实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纵深推进管党治党、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的有力举措,以整改为契机提升管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反馈要求,纪检机构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用好巡察成果,深入研究解决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据了解,巡察期间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分类移交处置。


作 者:张云鹏

编 辑:崔丽娟

责 编:高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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