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桦霖商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发现该案件存在部分集资人员没有向公安机关做报案登记,导致集资人员信息不齐,无法进行下一步执行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案件的退赔发放工作,保护集资人员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该案集资人员申报登记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对象
在“桦霖商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的所有人员。
二、申报登记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请集资人员相互转告,逾期未登记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申报登记地点
所有集资人员必须本人到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办理申报登记(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西路59号)。
四、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集资合同、收款收据、银行卡账号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付款凭据以及其他参与集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现住址、通讯工具号码等联系方式;
(4)此次退赔发放的收款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收款银行卡账号、收款银行开户行所属地具体信息、收款人联系电话;
(5)以上复印件请自行复印好携带。
五、联系方式
公告期间,由衡阳市蒸湘区事务中心协助公安机关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安排人员接受登记相关事宜咨询。
联系电话:0734-8881539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0日
来源:法治衡阳
编辑:罗圣洁
一审:汪文娟
二审:郭诗周
三审:唐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