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渝港澳三地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创新探索渝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模式,推动重庆涉外法律服务质效提升,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印发的《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重庆市开展合伙联营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客户,提升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国际化水平,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拓展业务范围,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重庆)”)与香港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达成战略合作。10月11日上午,锦天城(重庆)与香港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锦天城(重庆)合伙人会议室举行。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友生,重庆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高弘倞,江北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汪洁应邀出席仪式。参加此次签约仪式的双方人员有:香港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恒晃、合伙人曾浩贤;锦天城(重庆)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方海平,管委会召集人、高级合伙人党争胜,管委会成员、高级合伙人刘婵娟,高级合伙人王中良、谢俊峰、詹望,合伙人李国意、沈根、杨曦、雷雨、魏正山等律师。本次签约仪式由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方海平主持。
会议伊始,江北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汪洁发表致辞。汪局长对两所的战略合作的促成表示祝贺。她表示,涉外法治建设是党中央围绕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时代需求从而提出的重大任务,重庆市司法局出台了《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重庆市开展合伙联营工作的实施办法》,成功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本次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与锦天城(重庆)的战略合作是强强联合、互利共赢,必将迎来涉外法律服务的新机遇,也展示了江北区律师行业发展欣欣向荣的态势,为全区律师行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汪局希望双方律所能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和支持下,实现共同进步、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渝港人民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香港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恒晃与锦天城(重庆)高级合伙人党争胜代表双方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这份协议的签订,不仅为双方今后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标志着双方在推动法律服务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劳恒晃律师发表讲话,他展望了两所未来合作的美好蓝图。他强调,双方将依托各自的资源优势和专业特长,在业务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的创新发展。
锦天城(重庆)党争胜律师回顾了两所过往的交流与合作经历,高度评价了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在香港及国际法律界的卓越声誉和专业能力,并表示此次战略合作是双方优势互补,将为两地及跨境客户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最后,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友生发表总结讲话。李主任对香港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来渝发展表示欢迎,对双方的合作表示祝贺,并表示重庆市司法局、江北区司法局极力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锦天城(重庆)与香港史蒂文生黄律所的合作是内地律所与香港律所合作共建的新举措,也是内地与香港优质法律服务资源融合发展的新进展。李主任对两所的合作提出三点希望:第一,要积极推动合作,落实落地,打造合作示范标志性成果;第二,深刻把握重庆涉外发展的新机遇,细化、实化合作细项;第三,积极巩固合作成果,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能级,充分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成熟的合作经验,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的模式。他祝愿,在新时代、新征程、新机遇、新未来下,在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刻,渝港两地律师、律所应当大有作为,共享发展机遇,共创美好未来。
河山映新景,共行绘新篇。展望未来,双方律所将依托各自的优势资源,建立常态化的交流机制,定期举办业务研讨会、培训活动等,促进两地律师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同时,双方还将共同探索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定制化的法律服务方案,形成更强和更有效的渝港律师服务合力,助力渝港地区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