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薛有毅
国家公祭举旗扬,
铭记先贤秉自强。
百载蒙羞谁敢忘,
八年抗战我担当。
贼心不死倭刀蹶,
狗胆无休美舰猖。
统一终将成定局,
保疆护域志如钢。
注:八年抗战(应十四年)此为从南京大屠杀始。
七律·南京大屠杀
文/薛有毅
史之痛国祭孤魂,
十四年征战幸存。
倭寇屠刀枪杀戮,
军民丧服泪咽吞。
罪行恶迹人神愤,
奸宄暴残钢炮抡。
一二一三追悼日,
默哀时刻法规尊。
联题:南京大屠杀(三副)
文/薛有毅
①
泪雨纷飞公祭日;
心潮牢记石头城。
②
屠城卅万悲风吼;
饮恨亿民祭奠呼。
③
公祭庄严,长铭国耻;
南京泪洒,永固长城。
④
倭寇屠城,古都遭劫尸横日;
雄师卫国,江海扬威祭祀时。
⑤
血泪当年,倭寇曾笼千古恨;
复兴此际,九州永著六朝春。
⑥
罄竹难书,倭寇未思滔天罪;
枕戈以待,九州常敲警世钟。
【作家风采】
薛有毅,男,1958年生。中共党员,农经师,退休干部,爱好文学诗词、楹联。中国诗词研究会会员,晋中市楹联协会理事,榆次区作协会员,榆次区诗词、楹联学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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