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犍为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
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工作,我县扎实开展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按照评审程序,经过申报单位自荐、专家评审环节,经研究,提出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6项、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0名进入拟推荐名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31日
联系人:夏瑜蔓
电话:0833-4266576
电子邮箱:447134941@qq.com
犍为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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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
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见证
也是我们宝贵的文化资源
进一步传承好、保护好
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
任重而道远
|编辑:曾 仟
|审核:黄 未
|审发:李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