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批雪松成活率很高,符合生态损害修复方案要求,该地块已全面完成植被恢复”。在玉龙县人民检察院与玉龙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进行的生态损害修复林初步验收现场,林草部门的验收人员同检察官交流道。
今年4月,玉龙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发现杨某某未经许可,擅自组织他人在保护区内盗伐重点公益林。面对这一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迅速行动,依法向玉龙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杨某某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后法院采纳了诉讼请求。
如今,740株雪松种植完毕,一棵棵树苗错落有致、迎风挺立、生机勃勃。
这是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一个缩影,今年2月以来,该院积极响应上级检察机关的号召,紧密结合玉龙县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民生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特别感谢检察官为我们讨回血汗钱,现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前不久,夏某某二人作为农民工代表来到玉龙县检察院,将印有“真心为民办实事 倾情帮扶解民忧”的锦旗递到承办检察官手中。
今年8月初,夏某某等71名农民工来到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反映自2024年2月起,已被拖欠272.95万元的工资款的问题,迫切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伸出援手,帮助他们解决这一燃眉之急。
玉龙县检察院受理后,迅速组织干警调查核实,并多次召集县人社局、信访局、发改局以及欠薪各方当事人召开协调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为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玉龙县检察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以及劳资双方代表,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成功帮助农民工讨回了血汗钱。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玉龙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积极支持弱势群体(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依法维权。通过与县人社局等部门建立了欠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工作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欠薪整治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件83件,帮助83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共计284.45万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基层院打造公益诉讼检察“一院一品牌”的号召,玉龙县检察院紧密结合全县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的需求,精心打造了“玉龙之眸——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公益诉讼检察文化品牌,旨在通过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全县乃至全市生物多样性,特别是“一江两山一海”(金沙江、玉龙雪山、老君山、拉市海)的自然风光与生态资源,推动玉龙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共生与可持续发展。
今年2月,玉龙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联合巡查金沙江(玉龙段)时,发现某乡镇沿江某砂厂存在将未经沉淀的洗砂废水直接排入金沙江的违法行为,对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针对这一情况,玉龙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了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严格依法履职,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整治,并加大对辖区内水域及其岸线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响应,制定了详尽的整治方案,并督促涉事企业立即停产整顿,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涉事企业已圆满完成了沉砂池、滤砂池的扩建工作,并实现了洗砂水的循环利用。检察机关在回访中实地查看,确认涉事企业已整改到位,洗砂废水不再排入金沙江,切实消除了对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威胁。
自2019年以来,玉龙县检察院共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8份;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6件。
玉龙县检察院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检察监督方面,始终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放在首位。依托“和美乡村”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深入乡村“街天集市”、食品小作坊等关键领域,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督专项行动。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6条,并据此办理了8件食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了8份检察建议。
这些检察建议如同一把利剑,直指食品安全领域的顽瘴痼疾。被监督行政机关迅速行动,对11家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10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主体实施了行政处罚,没收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并处以罚款共计15600元。同时,再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在深化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玉龙县检察院将“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理一起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中,通过实地走访、多方核实等方式精准把握双方争议焦点和行政纠纷的症结所在。随后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促使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职的同时,充分兼顾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障,成功解决了“离不掉的婚”这个难题。并在案件回访中通过司法救助解决了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大情怀。
玉龙县检察院致力于通过多元化司法救助,传递检察为民的温暖与关怀,通过加强与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紧密协作,共同开展“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那些因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妇女、未成年人、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将党的深切关怀和温暖送达困难群众的心坎上。2024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计5.6万元,其中妇女群体3件3人,占比50%;在校学生(未成年人)2件2人,占比33.33%。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玉龙县检察院依托“月亮姆”未检中心,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精准帮教。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检察+企业+社工+N”的多元化精准帮教模式。通过协调卫健、团委、社工等资源,成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站,组建了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志愿服务队,专注于重点青少年群体的隐私保护、行为矫治、心理干预、跟踪帮教和临界预防工作。联合丽江玉元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创建的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目前已有3批9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观护教育基地顺利结业,回归社会。
“检护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下一步,玉龙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宗旨,致力于通过强化检察工作的“力度”,来切实提升民生的“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温暖关怀。
供稿 | 玉龙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和占江
初审|韩 静
复审|顾艳菊
终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