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瑞文发布新闻。丽江市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记者提问,来自香港经济导报、丽江市融媒体中心、丽江同城网、丽江读本、玉龙县融媒体中心等多家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市内各新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由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新闻协调科科长和晓雁主持。
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旨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发布会上,石瑞文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等商品质量领域检察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检察机关依托公益诉讼守护“和美乡村”专项行动,开展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小专项和乡村“街天集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截至目前,已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针对过期食品销售行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份。同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相关案件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件32人,提起公诉13件24人。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并批准逮捕相关案件7件1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件76人,提起公诉28件43人;持续强化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切实改善金沙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质量。针对河流生产生活垃圾堆积、河道侵占等问题,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及时向主管单位及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进行污染治理和河道修复。同时,积极参与森林资源和环境保护,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立办金沙江流域(丽江段)破坏林草资源案件。针对破坏森林资源、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涉乡村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案件37件,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通过赔偿损失、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助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已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30.8余万元。
三是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办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共13件。其中,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3件,人民法院采纳率100%。
四是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针对侵犯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中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整改,并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已受理2件7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是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协同犯罪。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6件72人,批准逮捕42人,审查起诉案件65件127人,提起公诉109人。
一是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强化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相关案件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与市总工会联合制定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多途径多举措多角度推进劳动者权益保护。
二是深化未成年人、妇女权益保障。积极争做“护苗人”,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案件时,得知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愿后,迅速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最终,该案经不公开开庭审理,三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未成年人获得了赔偿金。永胜县院办理1件督促民政局撤销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维护了妇女权益和婚姻登记秩序。
三是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检察机关联合市残联组织残障人士代表参加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体验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并围绕古城景区周边商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目前已立办案件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
四是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丽江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跟进监督,关注是否有侵害长征英雄烈士权益的问题,并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回头看”、摸排退役军人优待金落实情况等。目前已立案办理1件英烈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收到整改回复;办理涉军属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件,有效维护了军属的合法权益。
五是深入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围绕最高检服务“三农”工作促进乡村振兴的部署,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和美乡村”专项行动。针对各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在基本农田标识标牌设立及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摸排立办案件19件;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工作,针对30余家农资店存在销售过期农药、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化肥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公路沿线发现多个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堆放点、长期无人清理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10余吨。2024年以来办理涉农资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批准逮捕1件1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农药)案1件3人。
一是以多元化司法救助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丽江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为切实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作用,我们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融合履职体制优势,采取省、市、县三级院联合救助的方式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同时,联合多部门为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属申请低保和救助金,并借助专业力量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同时通过司法救助金委托代管机制,确保司法救助金在全流程监管下合理、规范、有效使用。
二是积极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古城区院探索出“9+3”工作模式,牵头协调古城区法院、司法局等9家单位和部门,制定《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宁蒗县人民检察院成立“陆博护薪”专业化办案团队,牵头制定《关于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达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普法的协作机制。这些举措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护薪渠道,凝聚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2024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03件,其中涉农民工支持起诉40件,在检察阶段和解案件169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448万余元。
三是以讲好“检护民生”故事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丽江检察机关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热点为契机,聚焦反诈、生态环境治理、禁毒等民生关切问题,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全市检察机关参与制作“三微”产品24个,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检护民生相关稿件265条,被省级以上平台采用20条,中央平台采用3条;新浪微博平台共推送稿件108条次,今日头条平台推送稿件66条。
发布会上,媒体记者围绕丽江市检察机关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工作的举措和成效;检察机关针对特殊群体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以及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提问。
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磊,丽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和扬,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办公室主任韩静,宁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建雄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下步工作中,丽江市检察机关将更加深入地参与到民生保障工作中来,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民生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检察建议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与交流,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成果,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丽江检察将一如既往地以“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编辑|和占江
初审|韩 静
复审|顾艳菊
终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