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发布《关于提醒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投资参与人及时报案的公告》。
公告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依法对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涌晟”)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立案侦查,对马某某、舒某某、胡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告中,“马某某”即为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法人马金龙。公开资料介绍,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于2014年,是一家集港口与航道工程、码头、能源、环保科技、地产、资本六大产业集团为一体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是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浙江省港口与航道工程龙头企业。
在财富行业,中宏涌晟控股集团实控的有一家区域财富公司叫中涌卓盛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涌控股。中涌官网介绍称,中涌卓盛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实缴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是一家集资产管理、产业并购、供应链管理、财务顾问等于一体的综合型现代化服务企业。
在中涌官网上,马金龙也是董事长,中宏涌晟控股集团也是股东之一。
大财哥在两年曾预警过“中涌系”,当时马金龙的募资端还叫蓝拾资本(点击看当时预警文章),也是一家伪国企的公司。
这种行业的模式都大同小异,都逃脱不了庞氏骗局的结局。
中涌系推介的基本上都是伪金交所产品,收益率9-10%,多以政府工程、矿产等看起来还不错的底层为主,当然底层这种东西,也就是一个募资的噱头。
今年上半年,中涌出现逾期,公司宣传有矿有资产能覆盖,其实这种说辞几,乎每个暴雷的平台都用过,没想到不到半年,宁波警方就抓人了。
对于中涌系的投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案:
1、网上报案。投资人可使用手机浏览器搜索“鄞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nbyz.gov.cn/),网站首页图片新闻第一页以及网页底部图片链接均有“中宏涌晟投资人报案平台”(https://yzsz.zhili-tech.com:9576 )入口。点击进入后,按照提示步骤完成线上注册,并上传报案材料,进行网上报案。
2、实地报案。投资人可前往本人户籍地、居住地、投资门店所在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就近报案并提供报案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投资协议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转账凭证、聊天截图、宣传资料等材料,以及自身住址、联系电话、投资过程、投资金额、收到利息或佣金金额、实际损失金额、投资门店、门店信息等情况描述),所有书面材料要完整、真实,每页需签字捺手印。以上报案材料也可邮寄至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经侦大队,并标注“中宏涌晟报案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199号,收件人: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经侦大队受案室)。
目前,公安机关正全面收集犯罪证据,全力推进案件侦办、追赃挽损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请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组织、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