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涌系集资人登记报案、业务员退佣退赃
目前,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依法对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公告称,凡是在东营参与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或通过中涌旻盛财务顾问(海南)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参与投资、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请于2025年02月2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与投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交款返款交易记录或收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凭证等,尽快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备登记。
公安机关正告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涌旻盛财务顾问(海南)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相关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将自己在该公司收取的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所得退缴至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资金账户。
此前,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发布《关于提醒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投资参与人及时报案的公告》。
公告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依法对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涌晟”)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立案侦查,对马某某、舒某某、胡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告中,“马某某”即为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法人马金龙。公开资料介绍,中宏涌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于2014年,是一家集港口与航道工程、码头、能源、环保科技、地产、资本六大产业集团为一体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是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浙江省港口与航道工程龙头企业。
3、山东和成天下集资人登记报案、业务员退佣退赃
目前,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正在侦办山东和成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查清案件事实,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案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登记和证据收集,截至目前我局发现尚有部分集资参与人还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提醒: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相关投资材料,于2024年12月25日前到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科技园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同时公安机关敦促山东和成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业务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退缴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提成提奖等佣金。对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
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请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对于散播各类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登记对象
所有涉及“山东和成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未报案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内容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微信及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图,需包含每笔投入的本金、赎回本金及利息或收益;
3、本人所有签订山东和成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的复印件;
4、本人在山东和成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平台上的所有账户注册信息及账户内投资收益情况;
5、其他能反映案件投资情况的相关凭证、收据、照片、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宣传资料、网页和投资平台截图等。
登记地址: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科技园派出所(淄博高新区南营路东三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