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安葬】湟中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理指南

文摘   2024-11-26 16:33   青海  

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办理指南


生态安葬可享补贴


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葬法,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根据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的通知(青民发〔2020〕86号)精神,广大居民可办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相关办理事项如下:


奖补范围

(一)户籍为湟中区籍的城乡居(村)民;

(二)在青海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青海省户籍的在校就读学生,驻青军(警)部队现役军人;

(三)与在青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在湟中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奖补标准

(一)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树碑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具;

(二)实行壁葬、塔葬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具;

(三)实行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具;

(四)在公益性骨灰楼(堂)长期存放骨灰的(存放期为10年以上),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具。


所需资料

1.逝者的火化证明及复印件;

2.逝者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居民死亡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大、中专院校学生证及复印件,军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及复印件;

3.经逝者家属商议后确定的1名家属的银行卡(必须为社保卡)复印件,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骨灰撒散的影像资料。

注:逝者的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火化证明丢失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逝者户籍证明材料、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部队出具的军人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材料。



地址及联系

方式


办理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民政局三楼301室

联系电话:0971-223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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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湟中民政

编辑:阿许培

责编:李树松

监制:保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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