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市喀尔墩乡东梁村村集体资产经营权流转公开竞价!

文摘   2024-12-06 15:56   新疆  

















东梁村村集体资产

项目名称:伊宁市喀尔墩乡东梁村村集体资产经营权流转公开竞价

地州/市:伊犁州

县/市:伊宁市

乡/镇:喀尔墩乡

村:梁村

土地流转面积:12亩

流转资产情况:

地块一:12亩(村集体资产。附着物:6座温室大棚)

地址:库克兰木蔬菜基地

流转底价:5800元/年/亩

流转期限:1年

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保证金:0000元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上午11:00时前报名

报名方式:前往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报名(伊宁市解放路四巷农经综合楼六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公室)或者在产权交易中心软件(e聚农宝)上线上报名均可

报名联系人:阿克叶尔13565865094

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东梁村:马志18999579300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12:00时(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竞价地点:伊宁市喀尔墩乡东梁村村委会会议室

备注说明:


一、村集体资产流转注意事项

1.承包人(单位)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村集体资产使用性质及用途。

2.为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所流转的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3.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4.村集体资产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5.承包人(单位)自负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6.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村集体资产,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村集体资产用途,不得给村集体资产造成永久性损害。

7.承包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竞价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见《土地公开交易承诺书》

9.承包人(单位) 需自行承担不限于水、电、暖气费(若需集中供暖,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天然气费、光缆电视收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

10.承包方在承包期间,由于自身使用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1.发包方允许承包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增设他物,但不得影响和破坏租赁房屋的整体结构。

(1)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动产由号承包方在不破坏建筑结构的情况下自行处理不动产及附和物归发包方所有。

(2)承包方自愿同意以该租赁物的现状、该租赁物的手续现状承租租赁物,相关消防、卫生、安监、工商、电梯、特许等其他手续由承包方负责跑办,发包方予以必要协助。

(3) 设备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更改、加装、改装设备。如有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不得暴力拆除移动设备。

(4)承包方负责管理好所有设备。如发生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偷盗隐患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损失。

12.承包期间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承包人 (单位) 负责修复至正常使用,承包人(单位) 需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门店所有设备损坏保证金,合同到期前三天验收合格后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个工作日 (周末节假日除外) 内退还。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营主体章程、近三年银行信用等级认定证书、近三年负债表和上半年度财务表、公司实缴资金验资报告等。

3、报名需提前缴纳村集体资产交易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缴纳账户号:

(缴纳方法:打开产权交易中心APP→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土地信息→点击需要报名的土地信息报名→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上传缴纳凭证完成报名)。

行号: 102898002213

开户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解放路支行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报名者需要足额缴纳填写的保证金金额,不允许少缴多缴或代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无法参与竞价。

三、竞价须知

1. 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参与竞价人数少于2人(不含)、应到场人数未达到半数以上、监督方未到场的,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合作伙伴到场。

3. 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

4. 竞价时间:参与人员须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5. 竞价地点:村委会会议室。

6. 竞价规则:本次发包村集体资产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 

(请参与竞价的人提前下载好产权交易中心APP“e聚农宝”参与报名和竞价,手机应用商城搜索“e聚农宝”即可下载安装)

四、参与竞拍相关要求

1、参与对象:凡有能力承包经营村集体资产、愿意遵守保护规定、自愿参与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参与本次公开竞价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签署竞价承诺书,并缴纳包村集体资产使用权流转交易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

3、成交公告公示:

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网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

4、合同签订:

受让方与村委会签订包村集体资产使用权流转合同,须按合同约定期限缴纳村集体资产承包费用。

5、合同备案:

受让方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完成村集体资产使用权登记。

五、竞拍注意事项

1、参与人数少于2人(不含)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

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人须携带委托证明、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请按时到场参加竞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

4、公开交易结束后,未成交方在交易过程中无违规行为,所缴纳的交易风险保障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若存在违规行为,将交易风险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予以补偿出发包方第三方损失。

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竞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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